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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于上 提升标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10-14 08:55:00    

“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意思是,以上等标准去效法,只能取得中等效果;以中等标准去效法,只能取得下等效果。这句古训告诉我们一个深刻道理:只有志存高远,才能不断突破,有所成就;如果把标准定得低,甘躺舒服的“温床”,必定失败。

当前,我市正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各个领域亟需闯将、干将。对于年轻干部而言,树立“事争一流”的标杆意识,以高标准自我要求,既是成长路上的方向指引,也是成才途中的养分供给,更是成功征程的阶梯支撑。

提升标杆,是成长的“导航仪”,决定人生的广度与深度。“取法于上”的本质,是为自己设定跳起来才能够得着的目标。年轻干部正处于能力积累的黄金期,如果仅仅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就会陷入“温水煮青蛙”的困境。而以“做到最好、做到极致”为追求,主动跳出“舒适区”,才能在“自加压力”中实现能力跃升。

提升标杆,是成才的“营养剂”,滋养着能力的根基与品格的厚度。年轻干部的成才,没有“终南捷径”,只有不断提升自我这条“华山之路”。要把有限精力聚焦学习思考、主责主业,最大限度减少无效社交,以实际成效体现自己的能力水平和价值追求。要以先进典型为镜,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才能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锤炼本领,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提升标杆,是成功的“登山梯”,承载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成功绝不是偶然的幸运,而是高标准下的必然结果。若在工作中只满足于“完成任务”,则可能止步于“合格线”;若追求“超越预期”,则能在“卓越线”上收获突破。唯有以“不干则已、干则干好”的决心,才能在人生和事业的“登山赛”中一马当先。

“志之所向,无坚不入。”年轻干部当以“取法于上”的格局立标杆,以“事争一流”的劲头抓落实,在成长中校准方向,在成才中汲取养分,在成功中拾级而上,方能在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书写更加绚丽的青春答卷。(镇强、邵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