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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今起募集,青岛老基民“解放”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7 11:28:00    

终于开了!5月27日,易方达、华夏、南方、富国、广发、嘉实、汇添富基金等1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开始募集,多数产品将于6月中下旬结束认购。此前,5月23日,证监会官网显示,首批共有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正式获批。仅一周时间,这批基金就完成了从申报到获批的流程。此次募集距离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仅隔了20天。

青岛老基民:基金买了5年多,还亏着20%多

在过去,主动管理的权益类基金通常设定为每年1.2%的固定管理费率 ,这一模式被广泛质疑,因为无论基金表现如何,基金公司都能稳定收取费用,因此被广泛质疑。

李先生购买的基金至今亏损20.97%

青岛“老基民”李先生便是一位“受害者”。“2020年3月,经兴业银行工作人员推荐,我购买了一笔华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如今5年过去了,我还亏着20%多呢!”李先生家住青岛辛家庄,他告诉记者,这只基金于2020年3月18日成立,他投了几万块钱进去,申购费率1.5%。

李先生介绍,起初,这只基金的重仓股包括贵州茅台等消费股,在购买后的一年锁定期内,盈利一度涨至90%左右,但伴随着原基金经理的突然离世,后续基金经理一换再换,基金净值却一路下滑,最大回撤幅度超过了65%,“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在4700多只同类基金中,它排名3300多名!这种只管募集规模,不注重收益情况的基金,还不如直接清盘。”

据了解,本次获批的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其管理费收取与持有期限和业绩表现紧密相关。

首批产品均设置了1.2%(基准档)、1.5%(升档)、0.6%(降档)三档费率水平。若投资者持有一年以后赎回产品时,基金管理人将会根据产品年化收益水平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情况,来计提不同档次的管理费。若年化收益水平基本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年化收益水平跑输业绩比较基准3%的,适用低档费率;取得正收益且年化收益水平跑赢业绩比较基准6%的,适用升档管理费率。若投资者在一年以内赎回产品,则不适用分档安排,一律按基准档费率收取管理费。

业内人士:促管理人与投资者“同甘共苦”

5月27日上午,青岛市南京路一家券商工作人员介绍,在2023年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时,曾出现过一批浮动费率基金,收费模式主要分为与基金业绩挂钩、与持有时间挂钩、与基金规模挂钩这三种。与此次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相比,之前的产品在费率设计上相对没有如此细化和针对性。比如之前与业绩挂钩多是关注绝对收益等指标,而此次新型浮动管理费率产品以考察相对收益为基础,即产品业绩是否明显跑赢其业绩比较基准来进行管理费率升降。

16只浮动费率基金基本情况(据央广网)

27日,半岛全媒体记者查阅Wind、证券时报等权威媒体及行业分析报告注意到,从业绩表现来看,2023年10月成立的首批20只浮动费率基金,截至2025年5月16日,共有18只取得正收益,正回报比例为90%,平均收益率为15.07%。其中表现最好的嘉实创新动力、富国核心优势A、中欧时代共赢等三只基金,其收益率分别为43.84%、39.56%和39.19%,远超平均水平,且均为正收益。而此次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刚刚获批,其未来业绩表现及投资者体验如何,还需市场检验,但新的费率模式无疑给投资者带来了新的期待。

毫无疑问,浮动费率基金的推出有助于改变过去“旱涝保收”的局面,激励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提高投研水平,以获取更好的业绩表现,从而推动行业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同时,这也加剧了行业竞争,促使基金公司不断优化自身产品和服务,实现了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同甘共苦”。

提醒:老基金继续沿用原费率模式

这种“多赚钱多收管理费,少赚钱则少收管理费”的模式,将基金业绩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作为判定费率浮动的核心,进一步强调了业绩比较基准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引导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更加重视业绩比较基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规定进行投资,提高投资行为的稳定性,让投资者“所见即所得”。因此,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获批,其中16只自5月27日起火速开始募集,令多方叫好。

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产品分档费率(据央广网)

不过,上述券商工作人员介绍,虽然,首批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于2025年5月27日起发行,但在此之前成立的老基金不会按新规执行,仍沿用原有的费率模式,像“老基民”李先生的情况并不包含在内。

“推动浮动费率改革的目的是优化行业收费模式,‘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渐进路径不会改变,”据他介绍,根据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首批浮动费率基金的批复文件,此次费率改革明确针对新申报或新发行的基金,除了要求管理规模居前的头部机构未来一年内发行浮动费率产品数量,不低于其主动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外,同时明确要求,“已成立的老基金(包括此前的浮动费率基金)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费率结构执行,不因新规自动调整”。

同时他提醒新基金认购者,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费率条款,关注业绩比较基准、持有期限对费用的影响。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存国 徐晓)